(據(jù)FM1059延邊交通文藝廣播報道)近日,早上六點三十分左右,在延吉北收費站口,吉林高速公安延吉分局民警開展早檢查。當(dāng)他們檢查車牌號吉H0****的轎車時,察覺車輛駕駛員樸某身上有酒味,于是要求對其進(jìn)行酒精檢測。起初,樸某不愿意配合檢查,只是抿嘴,不肯大口吹氣,這一舉動引起高速民警的懷疑。在多次引導(dǎo)下,最終,樸某配合檢查。
對其進(jìn)行呼吸式酒精檢測后得知,他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125毫克,屬于醉酒駕駛。在隨后的血樣檢測中發(fā)現(xiàn),樸某每百毫升血樣中酒精含量高達(dá)132毫克。面對高速民警,樸某承認(rèn)自己的確喝了酒,并且還沒少喝。目前,因樸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其案件已移送案件部門作進(jìn)一步處理。
延吉高速民警孫超越:通過詢問我們得知,前一天中午,樸某和朋友喝了一些白酒。下午在家,他又和家人喝了啤酒。第二天,樸某雖然覺得自己還沒有完全醒酒,但他依然決定駕車上高速。最終,樸某因醉酒駕駛被依法查處,其駕駛證被依法吊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