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FM1059延邊交通文藝廣播報道)今天上午,記者從延吉市公安交警大隊了解到,為深刻汲取松原“4.15”“10.4”事故教訓,扎實推進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延吉市委、延吉市政府決定從2020年11月1日開始至2021年10月底結束,開展為期1年的“老年代步車”“農村車輛”專項整治行動。
目前,市場上銷售的所謂“老年代步車”實為三輪或四輪助力車,尚未列入國家工信部頒布的《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大多屬廠商違規(guī)生產,設計構造上存在著交通不安全的隱患。
延吉市交警大隊宣傳中隊中隊長趙永義:我們定義自重40公斤以上,設計時速達到20公里的,無助力裝置的,燃油為驅動力的為摩托車,老年代步車現(xiàn)在主要是指四輪的,他的車輛制造非常粗糙,好多安全性能都不完備,所以這些車輛存在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
另外,老年人、殘疾人身體條件差,無證駕車現(xiàn)象普遍。購買老年代步車的車主,大多數(shù)為老年人,沒有經過專門的駕駛培訓就上路行駛,經常發(fā)生闖紅燈、占用快車道不避讓、亂掉頭、越線行車、違法亂停放、逆向行駛、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等違法行為。
針對目前“老年代步車”和“農村面包車”存在的主要問題,從2020年11月1日開始,由延吉市委宣傳部、延吉市公安局、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延吉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延吉市教育局等部門,對“老年代步車”“農村車輛”進行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從摸排、宣傳、銷售、路面執(zhí)法等方式,進行治理。
趙永義:按照11月2日,延吉市交安委工作會議的要求,延吉市交警大隊針對老年代步車加強了路面管控,協(xié)調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通過源頭,特別是一些銷售廠家,進行了源頭管理,我們還協(xié)調了行政執(zhí)法局,禁止他們占路經營。
與此同時,延吉市農業(yè)局牽頭,各鎮(zhèn)政府配合,對“農村車輛”進行徹底請查,堅決做到底數(shù)清、情況明,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