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延吉市人民檢察院接到延吉市公安局提前介入函,與司法鑒定人員、網(wǎng)絡技術人員等相關專家,共同介入一起金某某等22人涉嫌非法經(jīng)營一案的偵查活動。在引導偵查期間,延吉市人民檢察院根據(jù)《關于進一步加強涉眾型經(jīng)濟犯罪案件追贓挽損工作的意見》精神,將追贓挽損工作貫徹于始終,對調取賬戶明細、扣押涉案財物、電子數(shù)據(jù)提取、資金流水去向等方面給予政策性建議,同時,共同梳理研判并及時共享信息,全面摸排、嚴查細審涉案贓款線索。
在審查逮捕階段,結合查證屬實的證據(jù),查明涉案資金與犯罪的關聯(lián)性后,第一時間引導公安機關依法扣押工資、提成等違法所得。承辦人結合犯罪嫌疑人認罪、悔罪態(tài)度,犯罪情節(jié),教育、感化嫌疑人,貫徹“少捕慎捕慎押”理念,綜合分析后對其中13名嫌疑人進行不予批準逮捕。
在審查起訴階段,延吉市人民檢察院積極開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宣傳,合力做好對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的釋法說理及法治教育工作,充分激發(fā)犯罪嫌疑人退贓退款的主動性,實現(xiàn)追贓挽損500余萬元。
近年來,延吉市人民檢察院立足檢察職能,強化辦案效果,探索多樣化的社會矛盾解決方案,極力修復受損社會關系,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充分感受到公平正義和司法溫度,力求在辦案中達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從根本上化解矛盾、定紛止爭。
通訊員:李青峨、樸香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