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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邊州紀委監(jiān)委公開通報3起黨員干部酒駕醉駕典型問題

2022年02月11日 12:12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guī)矩,警示教育廣大黨員干部及公職人員認清酒駕醉駕行為的嚴重危害性,做到帶頭遵紀守法,安全文明駕駛,現(xiàn)對3起黨員干部酒駕醉駕典型問題予以通報。

延邊州老齡工作委員會綜合處原處長張宏淼醉酒駕駛機動車問題。2019年9月27日,張宏淼醉酒駕駛小型轎車行駛至延吉市進學(xué)街和海蘭路交會處時,被執(zhí)勤民警當場查獲。2019年12月4日,張宏淼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2個月、緩刑2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2020年7月29日,張宏淼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敦化市人大常委會原退休干部張寶庫醉酒駕駛機動車問題。2020年5月29日,張寶庫醉酒駕駛越野車行駛至敦化市官地鎮(zhèn)南村東道口時,與三輪摩托車相撞,造成人員傷亡。2020年12月29日,張寶庫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2021年7月1日,張寶庫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降低退休待遇。

和龍市龍城鎮(zhèn)黨委書記吉華春飲酒駕駛機動車問題。2021年10月27日,吉華春飲酒駕駛機動車行駛至延吉市公園街時,被執(zhí)勤民警當場查獲。2021年11月8日,吉華春被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2022年1月20日,吉華春受到黨內(nèi)警告處分。

上述3起典型問題,反映出部分黨員干部及公職人員對酒駕醉駕的嚴重危害性缺乏清醒認識,心存僥幸,任性妄為,破紀破法,受到黨紀國法嚴肅處理。全州廣大黨員干部及公職人員要以案為鑒,深刻汲取教訓(xùn),做到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徹底摒棄僥幸心理和特權(quán)思想,切實增強安全文明駕駛的自覺性、堅定性。

全州各級黨組織要進一步加強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的教育管理監(jiān)督,引導(dǎo)黨員干部及公職人員強化紀法意識,筑牢安全文明駕駛思想防線。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guān)要堅持挺紀在前,強化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zé),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行為“零容忍”,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要循線深挖酒駕醉駕案件背后“四風(fēng)”問題,一查到底、絕不放過,持續(xù)釋放“越往后執(zhí)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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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駕駛  公職人員  黨員干部  酒駕  張宏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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