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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旗飄揚,保密護航 | 第三十一期: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保密知識應知應會

2022年09月23日 10:54

黨政機關是國家秘密生成的重要源頭和運轉樞紐,機關工作人員是國家秘密信息及載體制作、使用和處理的主要承擔者。尤其在信息化技術日新月異的今天,保密滲透到了公務和政務活動的方方面面,機關工作人員更需要做到懂保密、會保密、善保密,因為保密工作無小事,成敗往往在細節(jié)!下面請跟隨州委保密辦一起學習保密法規(guī),遵守保密紀律,加強保密教育,增強保密意識,提高保密能力,維護國家安全。

一、《保密法》是什么?

《保密法》是建國以來我國第一部比較完備的、與形勢相適應的管理保守國家秘密工作的法律,它的頒布實施,對于調(diào)整和加強新時期的保密工作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除《保密法》外,我國的《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出入境管理法》《統(tǒng)計法》《檔案法》《專利法》《公務員法》等法律中涉及保護國家秘密的條款,都屬于保密法律體系的重要內(nèi)容。

有關《保密法》的小知識——“十不準”原則:

(1)不該說的國家秘密,絕對不說;

(2)不該問的國家秘密,絕對不問;

(3)不該看的國家秘密,絕對不看;

(4)不該記錄的國家秘密,絕對不記錄;

(5)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國家秘密;

(6)不在公共場所談論和處理國家秘密事項;

(7)不在沒有保障的地方存放國家秘密;

(8)不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政傳遞國家秘密;

(9)不準擅自復制國家秘密;

(10)不攜帶國家秘密文件、資料、物品參觀、游覽和探親訪友。

二、國家對公民保密有哪些規(guī)定?

我國現(xiàn)行《憲法》第五十三條明確規(guī)定: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

《保密法》第三條規(guī)定: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

《保密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禁止通過普通郵政、傳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

《保密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

三、為什么說保密工作人人有責?

《保密法》規(guī)定,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和全體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這就明確了保密法律關系主體的范圍,這個范圍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沒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都是義務主體。那種認為保密僅僅是保密部門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認識是錯誤的。

來源:延邊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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