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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10點!延吉市線上消費券來襲!500萬

2021年11月19日 20:19

11月22日10時,延吉市投入500萬元,開展“年終攻堅月,喜跨吉祥年”線上零售類促銷活動。

本次活動覆蓋百貨零售、成品油類及藥品零售行業(yè),分為百貨零售類消費券410萬元、成品油類消費券45萬元、藥品類消費券45萬元三種類型。其中,百貨零售類消費券:消費券面額分別為40元(2500份)、100元(1000份)、200元(2000份)、400元(4000份)、1000元(1900份),共計發(fā)放11400張,消費滿200元抵扣40元、消費滿500元抵扣100元、滿1000元抵扣200元、滿2000元抵扣400元、滿5000元抵扣1000元;成品油類消費券面額分別為15元(10000份)、30元(10000份)兩種面值,共計發(fā)放消費券20000份,消費滿100元抵扣15元、消費滿200元抵扣30元;藥品類消費券面額分別為15元(10000份)、30元(10000份)兩種面值,共計發(fā)放消費券20000份,消費滿100元抵扣15元、消費滿200元抵扣30元。

消費者需在支付寶app搜索“碼上優(yōu)惠”小程序或活動期間內前往指定商家,通過掃描商戶入口處或收銀款臺的支付寶小程序“碼上優(yōu)惠”二維碼進入“延吉市政府消費券促銷活動”領券操作,可按需選擇各檔位消費券,每種面額的消費券每個用戶限領1張。數(shù)量有限,先到先得,領完即止。

需要注意的是消費券不能拆分使用,不可轉讓、不可售賣、不可找零、不可提現(xiàn);不得使用消費券購買儲值卡、購物卡、加油卡等消費卡;消費券不能用于線上支付和個人轉賬;消費券有效期為2021年11月22日10時至11月28日23時59分,過期自動作廢且活動期間該消費者無法再次領取。在有效期內使用消費券的訂單發(fā)生退款時,消費券自動作廢,消費券無法再次使用且不能再次領取。消費券過期后,平臺可在三天內為商務局再次配券,增加消費券數(shù)量,提升整體核銷率與領取率。

為保證活動有序進行,如消費者出現(xiàn)買賣消費券及其他作弊違規(guī)行為(如刷單、套現(xiàn)等),將取消其活動參與資格,并收回已得消費券。構成違法犯罪的,提請公安機關依法依規(guī)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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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消費  抵扣  200  1000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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