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 > 社會 > 明日起,我州發(fā)放冰雪季第二期體育消費券!

手機版百姓熱線
空白

明日起,我州發(fā)放冰雪季第二期體育消費券!

2021年12月24日 18:33

今天,記者在延邊州體育局了解到,為拉動我州冰雪體育消費,州體育局決定發(fā)放2021年“健康延邊,運動有'禮’,相邀冰雪”延邊州冰雪季第二期體育消費券,營造全民冰雪體育消費氛圍。

消費券發(fā)放時間為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消費券面向所有在延邊州內人員(包括州外來延邊人員)發(fā)放。

活動期間,消費者在指定消費地點,冰雪類消費滿700元減300元、體育用品類滿500元減200元。第二期體育消費券共投入115.7萬元,消費券總數(shù)約5100個,其中冰雪消費券約1200個,體育用品類約3900個。冰雪場館及指定商戶每天上午9點開始至晚10點結束,實行到店立減形式,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承接體育消費券的冰雪場館及商戶

本次消費券發(fā)放利用云閃付平臺于2021年12月25日至2021年12月31日,開展消費券惠民活動。市民可在各大應用商店下載云閃付APP,通過實名注冊登錄后綁定銀行卡。

活動期間,市民無需搶券,在承接體育消費券的地點進行消費結賬時出示云閃付APP“付款碼”或打開“掃一掃”即可參與活動,消費直接沖抵,但不能用于線上電商企業(yè)。

符合消費金額,十足抵扣,不可疊加使用。同一用戶活動期間僅可享受一次優(yōu)惠。體育消費券不可與其他政府部門消費券疊加使用。參與活動的消費者需要在云閃付APP綁定手機號碼及銀行卡,且已完成實名認證。

為保證活動有序進行,如消費者出現(xiàn)作弊違規(guī)行為(如刷單、套現(xiàn)等),將取消其活動參與資格,并收回已使用的消費券。構成違法犯罪的,提請公安機關依法依規(guī)查處。

[ 本作品中使用的圖片等內容,如涉及版權,請致電。確認后將第一時間刪除。聯(lián)系電話:0433—8157607。]

延邊信息港 / 延邊廣電客戶端
標簽: 消費  冰雪  體育  2021  12 

信息廣場

登錄天池云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