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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夜酒”司機 酒駕+超載!代價不小

2020年09月27日 17:16

近日,敦化有一名司機,前一晚喝了酒,結果第二天早晨在交通早高峰期間被敦化交警查出超載+酒駕!

2020年9月25日8時30分左右,敦化交警大隊市區(qū)一中隊執(zhí)勤交警在轄區(qū)學府街與新華路交匯處嚴查交通違法行為時,發(fā)現一輛號牌為吉H38959紅色“解放”牌中型貨車載滿貨物,顫顫悠悠駛來,有超載的嫌疑,于是執(zhí)勤交警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當駕駛人打開車門時,一股酒精味撲面而來。執(zhí)勤交警立即對駕駛人史某進行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34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駕駛人史某看到檢測結果后目瞪口呆,沒想到“隔夜酒”威力這么大。原來,駕駛人史某頭一天晚上和朋友喝了點酒,本以為睡一覺就沒事了,誰知道第二天送貨途中被查出酒駕;執(zhí)勤民警又對史某駕駛的貨車進行過磅稱重顯示,該貨車載貨總重量超過車輛核載質量的50%以上,屬于嚴重超載。

隨后,執(zhí)勤交警將駕駛員史某帶回交警大隊進行處理。經執(zhí)勤交警調查發(fā)現:史某駕駛的號牌為吉H38959紅色“解放”牌中型貨車屬于營運車輛,史某存在酒后駕駛營運車輛和駕駛車輛超載兩項交通違法行為。執(zhí)勤交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對史某酒后駕駛營運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行政拘留15日,并處行政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考?。┑奶幜P;對史某駕駛貨車超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2000元罰款。史某對自己的行為十分的后悔!

敦化交警提醒:

(1)車輛超載,不僅使車輛自身技術狀況大大降低,還加大車輛自身重量,使輪胎、發(fā)動機等負荷過大,慣性過分增大,因而爆胎、斷軸、側翻、制動失靈等現象出現的可能性增大,極易導致交通事故發(fā)生。

(2)酒駕認定的標準“不看時間、看含量”,判斷一個駕駛人是否酒駕,要根據其體內的酒精含量,一旦酒精含量達到標準,就會被認定為酒駕。由于人體差異,每個人對酒精吸收和分解的快慢不同,具體的時間與個人酒精攝入量和解酒能力也有關。

“隔餐酒”或“隔夜酒”依然可能造成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請大家一定提高警惕。如果是第二天計劃駕車出行,那就請放下酒杯,切勿抱著僥幸心理觸碰酒駕的“高壓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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